1月30日韩国国会通过法案,禁止外国抄袭本国文化产品及音乐。此法案由韩国国民之党议员李东燮提出,分别是《文化内容产业针型阀修订案》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订案》。这项法案提出目的是为了保护韩国电视节目和音乐产品等的知识产权。
李东燮表示:“为了阻止外国盲目抄袭的行为,今后我国政府对此问题将积极应对,两个法案都会在今年7月30日正式实行”。
从2012年起,国内综艺市场发展遇到瓶颈,电视综艺形式单一,内容缺少创新,娱乐形式能够供大众娱乐消遣的节目少之又少,相亲类、情感类节目同质化严重,甚至多家电视台同一时段播出的都是一类节目,观众想换台也无节目可看。制作人开始寻找新思路,2012年底,湖南卫视买入韩国MBC电视台《我是歌手》的版权,随即这款音乐综艺成为音乐综艺的王牌。2013年湖南卫视再次购入《爸爸去哪儿》版权,浙江卫视也引入《奔跑吧!兄弟》一时间真人秀节目兴起,也让观众眼前一亮,原来综艺节目也可以这样,综艺节目开始活起来了,但这些备受喜爱的节目却并非国产,全都是引自韩国,甚至在韩国已经播出数季。
2013年曾被业界称为“版权引进年”,据不完全统计,当年各电视台播出的引进境外节目多达56档。2014年中国播出的综艺节目总量达63档,从国外新引进的有35档,其中从韩国引进12档。从《爸爸去哪儿》《极限挑战》到《中餐厅》《我们相爱吧》韩国综艺似乎是国内最爱,大量韩国综艺版权被买入,结合国情翻拍成中国综艺,有些甚至照抄照搬,连嘉宾都邀请的韩星。
尽管这些综艺是花钱购入版权翻拍的,但韩国还是放大招了,30日通过的两个法案应该引起我们深思“为什么我们要购进别人的版权,带火自己的综艺”其实早在2016年8月广电就出台政策提倡原创节目,即《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引进模式数量做出了限制——“各电视台上星综合频道每年在19:30-22:30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两档”。有国内综艺评论人认为,韩国此举对于中国综艺的影响短时间内可能不会显现,但应该将产生长远影响。
据艺恩视频智库统计,2018年1月22日-1月18日电视综艺TOP10中只有两个综艺是引进国外版权制作的其余均是原创节目,原创网络综艺也逐渐替代翻拍的席位。原创内容才是支柱,中国综艺应该提高原创能力占领市场。
来源:艺恩网 作者: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