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仲基和宋慧乔将于10月31日结婚,《太阳的后裔》成了定情作,虽然多次被拍到秘密约会,但两人始终没有对外承认,直到5日才无预警宣布婚讯,震撼大批粉丝,在铺天盖地的祝福声中,有人质疑「同姓不能结婚」,对此,南韩宪法裁判所特地藉此案发文解释了。
南韩过去曾视「同姓同本」结婚为禁忌,只有主流姓氏如金、朴、李等姓,才不在此限,不过前提是不能「同本源」,如「金海」金氏和「庆州」金氏便是合法的。随着时间流逝与社会习俗改变,韩政府也曾特别于1977、1987、1995年特别批准同姓同本的两人能合法结婚,只是孩子将会被视为私生子。
直到2004年,南韩新一任国会成立,「婚姻法」的修正案正式被提出、2005年通过,现在法律明定,只有同本血缘8等亲内,或是配偶6等亲内的人不得结婚,变相即是接近取消了「同姓同本」的婚姻限制。
另外,南韩节目《Section TV演艺通信》9日也特别讨论,宋慧乔属「砺山宋氏」,而宋仲基则是「恩津宋氏」,两人虽是同姓但应属「不同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