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的事实越来越有力地证明,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FTA)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建设中,基于中日韩三国共识的解决冲突的努力居于核心地位。
中日韩FTA和RCEP会带来更多机遇,但由于三国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立场不同,这两项倡议至今仍未落地。综合来看,中日韩FTA和RCEP面临的主要阻力来自以下几方面:
第一,中日韩三国之间的政治与外交关系尚存不确定因素,导致各方对开放一些敏感产业带来的冲击及对产业结构相似性带来的竞争感到担忧。
第二,中日韩之间应有更多信任和协调。从宏观来看,东亚国际关系独特性的表现之一是,中日韩三国都位于地缘政治敏感区域,处在陆权与海权的拉锯地带。从微观来看,三国之间的领土争端、历史问题及不时出现的外交和经贸摩擦,都对中日韩建设更紧密的经贸关系造成了阻碍。
第三,中日韩在制造业和服务行业具有差异化优势,在农业、知识产权、环境等领域各有各的优先事宜。如果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这些敏感行业的发展可能受到影响,削弱各国原本的竞争力,可能引发各国国内反对。这是目前中日韩FTA的最主要制约。
同时,中日韩的经济合作正在从此前的横向分工转变为纵向分工。近年来,中国的产业竞争力提升,中日韩产业结构的相似性增强,竞争趋于激烈。基于这一状况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冲击参与各国国内产业,甚至导致不充分就业等社会问题的风险。
最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异对RCEP构成了障碍。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贸易自由化程度上存在差异,加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谈判涉及范围的理解和在谈判中采用的方法不同,RCEP很难达成全面一致的协议。
例如,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力争优先保护国内市场,而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优先目标是追求高水平自由贸易。日本强调修改贸易谈判领域的电子商务规则。
此外,中日韩等大型经济体和缅甸、越南等发展中的中小经济体规模不同,彼此的利益诉求有明显区别。近年来,中日韩三国一直重视电子商务、海关、金融、电信、贸易救济、政府采购和法律制度等领域的问题。
目前,东北亚的FTA和RCEP尚无明确的主导者,但毫无疑问,这两大进程将为东亚经济一体化奠定基础,有助于逐步建立涵盖大部分东亚国家的经济体系。在以中日韩自贸协定为中心的三边合作基础上,加强三国在包含更多国家的RCEP中的作用,是可行的思路。
为了克服上面提到的这些障碍,加强合作并首先在中日韩三国之间培育合作意识至关重要。为此,三国应该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在政治外交领域持续努力。
中日韩都希望达成完整、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协定,但实现这一目标进而达成RCEP协议的难度不容低估。对三国未来一段时期的经济合作,我们应该抱更务实的态度。
具体到产业领域,中日韩可以考虑完善分工合作:日本提供配件、韩国供应中间材料,最后在中国制造,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这样,三国相关产业减少了竞争,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日本和韩国目前围绕高技术原材料的纠纷,也应本着这样的思路解决。
常言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中日韩三国在达成一部分彼此都能接受的共识后,应通过持续和分阶段的谈判进一步减少在其他方面的分歧,最终向最高层次的共识前进。
在此过程中,中日韩三方探讨合作的领域,很有必要扩展到创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如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资源、环境、气候、医疗和健康领域等。
▋作者李虎男是延边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教授,作者孙力舟是键睿智库高级研究员。
作者 李虎男 孙力舟
编辑 张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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