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
日本共同社7月16日报道,日本第7管区海上保安总部(北九州)称,此前从东海向日本海方向航行的中国海警局船只15日一度驶入九州北部海域的长崎县对马和福冈县冲岛周边的日本领海。
该海保总部称,这是首次确认中国公务船驶入上述领海。
▲对马海峡(Tsushima Strait)地理位置示意图(维基百科)
参考快评
郁志荣(中国太平洋学会副秘书长、浙江海洋大学教授)
从日媒报道中可知,当天有两艘中国海警船编队行动,所涉区域位于长崎县和福冈市附近海域,亦即在对马海峡东水道。由此判断,该编队行动有如下三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协助海洋调查机构寻找丢失的仪器设备。
由台湾以东海海面流经东海的黑潮主干,到土葛喇海峡附近折向东进太平洋,其中一分支即黑潮支流通过对马海峡进入日本海。中国公务船有可能是在协助有关海洋调查机构搜寻丢失的潜标等贵重海洋调查仪器设备。
▲中国海警船
第二种可能是进行专项训练任务。
中国海警局从2013年7月挂牌成立以来已有整整四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各个部门和人员陆续配备到位,为提高海洋维权质量和水平,中国海警部门理应设置专门训练科目,遂行包括突发状况的处置、远洋续航能力和耐力以及狭窄复杂水道航行等训练任务。
第三种可能是中国海警船编队为执行某项任务途经此地。
对马海峡是国际水道,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国船舶只要不损害沿岸国家安全和正常秩序等,就有权通过包括领海在内的国际水道。从日媒报道看,日本海上保安总部对此次中国公务船“到此活动”是否属于“侵犯领海”也拿不定主意,只是作为特殊情况要求上述船只退出领海。
此事发生后,日本外务省以“不知道‘入侵领海’的意图”为由没有提出抗议,而只是“表示关切”,并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确认航行意图。言外之意,日方把此次中国海警船进入其领海活动当做“无害通过”处理。当然,从某些日本媒体的表现来看,日方一些人心中对中国公务船的到来仍抱有怀疑心态。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无害通行权”的条款(联合国官网)
名词解释
无害通行权是《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均承认的一项惯例并把它确定为一种制度,意指外国船舶(主要指商船)在他国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它使外国船舶可以在不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同意的情况下,连续不间断的通过其领海的一种航行权利。
但无害通行权也并非“万金油”,它同时要求外国船舶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为了驶入或者驶出内水而通过领海的航行。这种航行必须是继续不停和迅速前进,且不包括停船和下锚在内、不包括停靠泊船处和港口设施,但通过航行所附带发生的停泊和下锚,或者在因遇到不可抗力或遇难所必要的或者为援助遇险或者遭难的人员、船舶或飞机的目的停泊或下锚则是允许的。
非但如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了“沿海国可在其领海内采取必要的步骤以防止非无害通过”,这些必要的步骤即是沿海国的保护圈。
作者:郁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