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演员金宇彬5月去医院检查发现罹患病,紧急进入治疗疗程,原本预计要参与的电影《盗听》(暂译)导演也说会等他回来,但14日被曝出某时尚品牌申请解约,令众人相当错愕。
在曝出这个消息的同时,另一金宇彬代言的建设公司则透露,“虽然现在金宇彬正和病魔抗争中,但相信他很快就会好起来因此决定要续约了。”另外电影《盗听》导演崔东勳(音译)对于原先预定8月第一次拍摄表示,“在金宇彬康复前,会一直延迟开拍作业的。”
金宇彬抗癌中遭品牌解约,网友有同情也有理解商家不容易。
同情方:
“客观来讲,跟谁解约违反约定都挺恶心人的。更何况人家现在病着,何必急于落井下石,对品牌形象对利益能有很大好处吗?搞不懂!再者,本来就都是利益,谁也不站在道德高地。商家的行为本来就让粉丝受到了打击,就算无法改变状况也不能禁止表达,就是垃圾无良商家怎么了?!就是!如果知道是哪家,肯定天天盼着它倒闭,怎么了?”
“简直了真的是,这种品牌谁接谁他妈倒霉!”
“靠,真恶心的品牌,我绝对不会买你家东西。”
“太现实了,心疼金宇彬,祝早日康复吧,演技实力派还是会有很多人支持你的。安心养病最重要。我是鱼饼。我们会等你康复。”
支持方:
“本来就是利益关系、为什么要人情、工作就是工作、我付钱你工作、契约精神而已。”
“我觉得没啥问题,商家当然要从商业利益出发,为股东负责,商家又不是做慈善的也不是明星的粉丝,只要按合同进行赔偿,为什么不能解约?”
“商家有点落井下石,但是他们都是利益至上,没毛病,哪怕就几个月也是等不了的。”
“解约其实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只能说这个商家确实不太会做人。”
各位看官,不知你的观点属于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