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众文化艺术产业总联合会(以下简称文产联)方面就近期韩国女团T-ara的商标权发表意见,从文产联发布的声明可以看出,它站队T-ara的前经纪公司MBK娱乐公司。
19日,文产联发布名叫“文产联,关于制作公司持有组合名称保证的说明。”,在说明文中,它表示,制作公司为了组合的演艺活动和提高知名度,在创作,制作,企划,挖掘和投资方面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部分必须要给创作者和制作者认可。
同时,它还提到,“关于创作者对其创造的作品主张所有权,这是理所当然的。制作者和创作者不放弃这种所有权,他们有充分的理由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根据这个立场,说明中最后提到“MBK娱乐申请组合T-ara商标权完全是属于创作者的合法权利。这个事件不仅是MBK娱乐和T-ara间的事情,还应认识到这是涉及文产联会员公司的管理和利益保护的问题。”
T-ara商标权纠纷是从去年12月底,因MBK娱乐公司向韩国特许厅申请组合名字商标权开始,并由近日T-ara组合四名成员到相关部门提出抗议,发酵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
对文产联发布的说明直接站队MBK娱乐公司,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