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政府在2003年推出港澳个人游政策后,不时有内地人湧到香港行乞。但在最近几年,欧美经济不景气,香港各区街头也出现了一批外国乞丐。他们在街头卖唱行乞,吸引了不少热心港人送上金钱。
香港人一向乐善好施,在2014年全球慈善援助指数一度排名第10位。对一般乞丐,港人多抱怜悯之心,即使行乞是违法亦不乏市民布施。数年前,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竞选特首期间便曾给予一名内地行乞老妇500元港币。
早前,有香港媒体找记者扮乞丐,于午饭时间在人来人往的中环天桥进行测试。行动开始不久,已经有两个港人给了这个记者20元,有一位男士甚至主动提醒记者,香港法例不准行乞,叫她不时要到处走动。
在短短两小时内,基本上每5至10分钟便会有人主动给记者金钱,由写字楼的文员到老婆婆都有,最大面额是100元,其馀的则由10元至50元不等。粗略估计,记者在两小时筹到近三、四百元,相等于不少香港基层市民一天的薪金。
或许是看到香港人充满爱心,近年一些外国人也加入这一个行乞阵营,香港多区的街头多了一批外国「游客」,他们在闹市街道或站或坐,旁边有块纸皮,呼吁大家慷慨解囊。
上星期,本报记者在旺角街道就遇上一位外籍人士在在卖唱行乞。他来自西班牙,英语水平一般,只能作基本的沟通。他向记者说,这次出国旅游,本来想环游世界,但到了香港发现钱不够,只好卖唱希望筹一笔钱,早日赴其他地方旅行。他说:「这是我第一次用这种方式筹集旅费,但一天大约能筹到400元,仅仅足够简单的食宿。」
事隔数天,本报记者在港铁湾仔站外,发现有两名外籍人士也在街头竖起筹募旅费的纸牌,并拿起乐器卖唱,歌声吸引了不少途人驻足观赏,亦有人掏钱放在地下给他们。两人每小时收入约有100多元。
有分析指出,近年穿梭世界各地的背包客越来越多,当中包括不少穷游者,部份人会在当地街头「众筹」旅费。这一股风气传到香港,并不出奇。
也有评论慨叹,欧美经济在过去几年转差,许多外国游客在外国旅游时,由于金钱不够,只好在旅途中行乞或者卖艺凑旅费。在内地,这些人叫作行乞,其实两种人做的最终目的并无分别,都是变相行乞。
根据香港法律,任何人在公众地方行乞,有可能会触犯《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如属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处罚500元及监禁一个月;如属第三次或其后定罪,可处罚500元及监禁12个月。
香港入境处则表示,所有访港旅客均须接受入境检查和询问,以确定身份,并须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包括留港期间是否有足够旅费等。若访港旅客不符合规定或访港目的有可疑,可遭拒绝入境。
香港立法会议员陈恒镔指出,近年外籍人士在香港行乞或表演的情况有增无减,日益困扰香港社会。他认为,特区政府应该修例界定街头表演与行乞活动的分别,禁止有外来人士以工作或表演为由,浑水摸鱼来香港行乞或当黑工。
也有港媒发表评论指出,在香港行乞,首两次被定罪皆只罚500元及监禁一个月,比起阿联酋会充公所有款项、监禁及递解出境,阻吓力似乎较小。港府或须检讨,不要让港人的善心被骗,平白助长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