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官媒通报批评了小鲜肉们的虚假流量,意在抑制背后的商业运作。不论是少男少女组合也好,还是综艺节目的爆红吸睛也好,这个周期像极了台湾十年前的故事。
曾经台湾的综艺节目影响了大批内地年轻收视群体,然而时过境迁,很多脍炙人口的节目因为收视率等原因被关闭,越来越多的台湾艺人北上淘金,一起造就了内地娱乐圈的火热。
“毕竟全台湾才2300多万人,加起来的市场效应真的还不如上海。”
1、 经济利益算算帐
被称之为台湾综艺“顶薪”的蔡康永和小S,在《康熙来了》平均每集的主持费仅为2.4万元。热门网综火星情报局的助理主持人郭雪芙自述在台湾的演出报酬也就500块。
梁赫群在台湾不仅是主持人,还是节目的制作人,曾经在媒体上认真回答道:“台湾谈话类节目具体的制作费一般是台币15万-25万。一般艺人的通告费在8000至1.5万台币,比较特别的,如吴宗宪上节目,就是8万(折合人民币2万元左右),徐乃麟是5万。在台湾,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歌手、演员是在宣传期来上节目,那就是最普通的费用——1350元(折合人民币不到400元),刘德华、周杰伦来都是这个费用。但如果是商演,那费用就很高了。”
当然这和节目本身的赞助与投入有密切关系。
在台湾最贵的单集制作是《康熙来了》的50万新台币(相当于人民币10万元,不含蔡康永、小S酬劳)。其中包含陈汉典录制费用,摄影棚租赁费、布景费、道具费、音效费、梳化费等。然而这不起眼的10万块制作费用,在台湾也已经相当于天价了,如《国光帮帮忙》、《小燕之约》等普通访谈类节目,每集制作费用仅有20-25万新台币左右(4-5万元人民币)。
再看一下内地的综艺节目,据说《12道锋味》一集的制作费用超过100万人民币,《奔跑吧兄弟》最敢砸钱,第二季一集成本高达8333万元;热门节目《中国好声音》和《我是歌手》一集也各有3600万元、1800万元的制作费。
蔡康永来到内地后,最知名的节目莫过于《奇葩说》,据说其一集的出场费就已经超过了康熙100集的主持费。
出场费对应着《奇葩说》的人气和马东嘴里“金主爸爸”的豪气。
第四季的奇葩说,招商总额轻松破了4亿,据说小米贡献了1亿多。回想第一季《奇葩说》在距离节目开录前只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时没有拿到任何的商业赞助,最后时刻才以5000万签下金主爸爸美特斯邦威。
其他综艺节目,2014年开播的《爸爸去哪儿》第二季,冠名费已经突破了3.1亿。正是在这一年,国产综艺集体迈入了“亿元时代”。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爸爸去哪儿2》、《星光大道》和《中国最强音》的冠名费都突破了3亿,《非诚勿扰》、《中国好声音3》、《我是歌手2》冠名费超过2亿。到了2015年,综艺节目冠名费开始步入“5亿时代”。这一年,《爸爸去哪儿3》的冠名卖出了5亿的高价,比2013年涨了近20倍,老牌综艺《非诚勿扰》也拿下了5亿冠名费。就连2015年首播的《偶像来了》,冠名费都达到了4亿。2016年,热播综艺的冠名费价格仍在不断刷新。《快乐大本营》独揽7亿冠名,较之2015年增加一倍。《我是歌手》也不遑多让,冠名费从第一季的1.5亿涨到了第四季的6亿。
根据这些数字,我们就不难想象为什么现在那么多的大牌啥都不干,就去上综艺节目,那么多电视、新媒体就争着抢流量,经济利益实在是太诱惑了。
赞助费这么贵,真的有广告作用吗?别人不知道,周邦威肯定清楚。
在《奇葩说》收获了不错的流量和点击率之后,美邦为《奇葩说》专门开发了奇葩潮服系列,节目中选手的服装也能够在“有范APP”上整套一键购买,最终奇葩潮服销售了5 万件,销售额超过 2 千万。
一切看上去似乎都很美好,然而,令人极度尴尬的是,在2015年度财务报告中,美邦居然亏损3亿多。其中,2015年公司IT研发支出1.15亿元,砸入的巨大广告费和IT研发费重磅宣布推出“有范”APP,展示美邦加码互联网战略的决心,承担着打开新生消费群体和更广阔领域的市场需求的重任,却在获得巨大关注的同时没能转化成实际的良好效益。
当然不止综艺,电影电视明星也是一股脑的北上。之前几年网上还流传着一份台湾明星在内地的身价表,直接翻4-5倍还不止。
但他们的身价已经不及内地明星的暴涨速度,这也是为什么官方开始注重娱乐乱象的原因,数字实在太夸张。
(网上流传的明星报酬表)
2、 内地娱乐圈的黑色
是谁在助推内地娱乐圈的流动性泛滥?为什么每年有那么多烂片上映,投资人都不怕亏吗?FBB税务案件其实已经为我们掀开了黑色的一角。
1)
影视圈一直是洗钱的最好方式。
美国电影的兴起,实际推手是意大利黑帮的“洗钱”。日本很多艺人经纪公司、影视公司都有暴力团背景,在用拍影视剧“洗钱”。韩国娱乐圈一度掀起“迂回上市”热潮,裴勇俊、Rain和张东健等 明星利用本人的人气,变身为企业的大股东,暴力组织的资金流入疑惑不断被提出。
香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电影繁荣,同黑帮将巨额犯罪得来,以授资影视片“洗钱”有直接关系。许多电影干脆就是由黑帮明目张胆地投资(如邓衍成的《濠江风云》),包括向氏兄弟的本土青红帮就这样“洗钱”,就连美国等世界各国的诸多帮派,也纷纷把钱压在香港,香港的电影业已成世界性黑帮的洗钱基地之一。香港的导演很多都有黑社会背景,以致“星爷”不能移民加拿大。
在香港投资影视剧“洗钱”,先注册家电影公司,再投入重金拍戏,普通动作片投资约200万港币,他们却投资上千万,请最大牌的明星,在场地、置景、服装、道具上不惜金钱,目的就是将黑钱尽量花掉。别管电影拍得多烂,只要放映就行。也有小投入拍影视,说成大投入,再和影院编造一个远高于实际拍摄成本的票房数(甚至影院就是自己开的)。再与明星签一份“阴阳合同”,只用很少一点钱就将明星演员打发,一大笔钱“黑钱”以拍电影所赚, “洗白”了。
即使是拍影视赔钱了,如,说投资1000万元拍影视,实际投入的200万赔光了,但做虚假的1000万票房收入,也将800万元“黑钱”“洗白”了。
2)
内地也曾经传出来类似的声音。
2006年4月,北京《法制晚报》披露,广电总局官员陆红实在某论坛语出惊人:“近两年,我国每年都有百多部滥片不能上院线,原因之一恐怕是有不少人拍片是为了洗钱。”
2007年12月28日,导演尤小刚发声,国内电视剧产量过大、浪费严重,要提防“洗钱的投资”。尤小刚进一步阐述:电视剧投资“来源是三种方式,一种是良性投资,一种是赞助的投资,恐怕还有一部分是洗钱的投资吧?
2013年5月7日,曾执导过《潘多拉的宝剑》等影片的导演李克龙指出:“有相当数量的电影投资者不是为了拍出高质量的电影,而是为了洗钱,对方直接说,你随便花一两百万拍部电影,然后帮我走1000万元的账”。怎样能拍200万影视走1000万的账目?有的剧组拍“古装剧,就可以设计一场炸掉一座城楼的戏,搭建这种城楼花费50万,你可以走100万的材料费,反正城楼已经炸掉了,死无对证。”
2014年1月1日电视剧《一代枭雄》在浙江、东方、天津、江苏四大卫视开播,该剧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担任演员和监制的孙红雷在发布会上炮轰:我们每天接到剧本,有70%都是不能拍的,拍了肯定赔钱。有些投资方就是通过拍影视剧来泡女演员、洗钱。
2011年12月21日,北京大学教授、电影评论人戴锦华在“搜狐文化客厅”指出:国内每年拍摄600部影片(故事片),大部分未上映。另据官方统计,2012年国产影片高达893部(含动画片、科教片等),其中故事片745部。但这745部影片,只有231部进入影院,只占总量的31%。这还是2005年以来公映比例最高的一年,2005年的故事片公映率为16.5%。
很多影片的拍摄目的就不是为上映,雇佣一些烂编剧烂导演,爱咋拍咋拍,花钱少就行,拍完直接锁进仓库,就是洗钱。据说有投资人和内蒙古制片厂合作拍片,拿出300万元人民币,要拍30部片子,平均每部片子才花10万元,可以想见这些片子质量之低劣。北京UME国际影城总经理陆遥说:“有些片子拍完后就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别说公映了,你想查一下它的去处都无从查起。”但投资人为何不怕血本无归,便知个中奥秘实在不在“拍片”之中也。也难怪大陆咋有那么多“神剧”,很多都是“冼钱剧”。
2007年第一禁毒大案,蛰伏三年的毒枭李贤欢竟以投资人身份潜伏影视圈,并于2006年年底在横店影视城开拍电视剧“洗钱”。还利用拍电视剧作掩护,在横店制造冰毒。拍戏洗钱并非始于毒枭李贤欢。早在2005年1月,南京 《周末报》报道“建国第一金融要犯”石雪出资5000万元参与拍摄电视剧《大汉天子》,此举就是为非法所得洗钱。
3)
洗钱的方式大同小异。
虚高投入成本“洗钱”。现在大投入的片子越来越多,已成一个特点。一部耗资巨大的影视作品拍摄完毕,一些名贵的道具、奢侈品、古董、字画等被投资方“无偿”拿走,但已“摊到”到作品成本;至于到国外取景、宣传,意味着巨额花费。而国外没发票,只有投资方说多少算多少,全部进了成本等等。
用阴阳合同“洗钱”。现在内地只需成立若干空壳影视制作公司,投资一个影视剧,再以制作费、明星的天价片酬等名义,把买办、贪官、黑社会的大笔黑钱洗白。而明星高票房占用大量制作经费,其他拍摄投入少,就是一个很突出的现象。如,请一个演员预算1亿,做两份合同,一份1亿上税给演员,很可能另一份1000万才是演员实际所得。大家现在都盯着演员的税收,演员也有苦难言。
虚报票房收入“洗钱”。电影行业的洗钱流程:某一亿黑钱投资一部电影,真实成本一千万;电影院、电视台等等实际收入一千万;黑钱主人与电影女一号勾搭在一起,通过女一号与电影院造假票房收入达一亿。黑钱主人洗白一个亿,顺便玩个明星;女一号获得知名度和金钱,真正的双赢。这几年,票房屡破新高,媒体揭露的各种幽灵场、冥币票价、偷票房事件不断。一个华语功夫片,上映首日票房破亿, 5天拿下6亿。不合常理的票房一被揪出造假,即被挖出牵涉到电影证券化、众筹、收益认购、股价,甚至洗钱等金融资本链的不正当交易。赃官则通过勾结将境内黑钱塞进管理疏松的票房,通过纳税将脏钱洗白。
集团性勾结“洗钱”。利用影视圈“洗钱”,需要各方比较紧密配合,所以,资本、导演、明星会长期保持合作,这样才会降低出问题的概率,牵扯利益太多,也没有人去砸大家的奶酪。这就形成集团化产业化的影视圈的洗钱链条。
结论:内地娱乐产业的周期可能已经走到了中点,鱼龙混杂的乱象也确实亟需官方来梳理,当然洗钱的源头才是重中之重,到那时,我们会不会经历和台湾综艺一样的景气下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