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

学术研究 | 明清云南西部边地土司“内外”分际的历史过程

字号+作者:历史地理研究资讯 来源:历史地理研究资讯2019-03-25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摘要明清时期,云南西部边地土司经历了“内外”分际的历史过程。有的土司留在王朝国家的版图,成为“内”,有的土司离开了王朝国家的版图,成为“外”,明朝确立'...

摘要

明清时期,云南西部边地土司经历了“内外”分际的历史过程。有的土司留在王朝国家的版图,成为“内”,有的土司离开了王朝国家的版图,成为“外”,明朝确立的“三宣三慰”土司整体政治格局变为了分属不同政治共同体“内外”土司,最终在清缅战争中因官方提出“内地土司”的概念而得以确认,展现了明清以来云南西部边疆从有疆无界的整体土司区变为“尔疆我界”的中缅边界的过程,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疆域变迁及边疆发展历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影响到东南亚世界历史政治格局的发展进程。

土司制度研究,发轫于20世纪初期。近年来,学界已较系统地梳理了土司制度的脉络,在土司制度、土司权力、土司区治理与开发、土司族群历史与文化、土司个案、土司社会权力变革和地方基层社会等方面的研究可谓成果丰硕。而对地处边疆的土司“内外”分际并最终分属不同国家的历史过程,即何为“内地土司”的历史过程的讨论尚未充分。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既有助于深化土司制度、边疆史等领域的研究,又有利于从历史政治地理的视角阐述现在仍困惑学界的历史上中国的“内”与“外”等问题的解释。

最近,许倬云、马戎、葛兆光、许纪霖等先生对历代中国“内”与“外”问题做了颇有启发性和创造性的讨论。历代中国的“内”与“外”有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有不同层次的“内外”,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内外”大异其趣。故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土司这一“次国家主体”层次为中心,从全球史和边疆区域史的视角,通过整合历史学各分支学科的资料、理论和方法,探讨明清时期云南西部边地土司“内外”分际的不断变化的历史过程,展现明清以来云南西部疆域、族群和文化的“内外”变化历程,并了解这一变化历程中持续起作用的复杂机制,以期推进学界对相关问题的研究。

一、“天朝地”已“复成异域”:从土司纷争到八关设立

自元朝始,云南西部疆域开始大变动,金齿地区纳入元朝版图,成为当时云南最大的政治区之一,隶属于云南六部。明朝统一云南后,继承了元朝在云南的疆域。经洪武、永乐两朝经营,明朝已在云南西部边疆广置土司、制定信符和金字红牌,使土司“知归向朝廷,不失臣节”,且在永乐、洪熙、宣德年间,朝廷时常派中官云仙、徐亮等宣慰抚谕和赏赐麓川、缅甸、木邦等土司,增强了对云南西部边疆的管辖,确定了明朝对云南西部边地土司的政治统辖关系。正统年间,明朝发动三征麓川之役,在其地设置陇川、干崖、南甸三宣抚使司,“众建而分其势”,边地土司“皆稽首而奉正朔”。至此,明朝在云南西部边疆确立了“三宣三慰”的土司政治地理格局,这一地区成为纳入明朝正统的土司区域。

天顺以后,云南西部土司区的局势发生了变化。明朝因“抚绥失宜,威柄日弛,诸土司叛服不常”。这一切皆源于木邦土司与孟密土司之争端。孟密原为木邦土司属部,因宝井之利,与木邦纷争不断,乃至兵戎相见。成化二十年(1484),明朝设立孟密安抚使司,孟密尽夺木邦土司故地,西南诸夷“不平,汹汹欲乱”,“誓必共灭孟密”,以致“皆窃睥睨,以轻中国”,打破了明永乐、正统以来云南西部土司区的整体发展格局,土司之间矛盾公开化,“云南之患由此起”,迨于弘治年间不息。

嘉靖以后,明朝国势衰退,女真兴起,“内忧”不断,已“不遑问外事”。当缅甸东吁王朝崛起并不断向北拓展时,孟养、木邦、孟密、“三宣”等土司各自往往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政治选择,不时“内属”或“外附”。云南西部土司区出现了一种摇摆的离心的“内外”发展趋势。

嘉靖三十四年(1555),缅甸东吁王朝灭缅甸宣慰使司,明朝云南西部土司区“三慰”已失其一。接着,缅甸东吁王朝继续北进,侵夺明朝孟养、木邦、孟密、“三宣”等土司。嘉靖三十九年(1560),缅甸控制孟密安抚使司。此后,缅甸利用土司与明朝之间的矛盾,或土司之间的纷争,又相继招诱了一些云南西部边地土司。隆庆二年(1586),木邦宣慰使司附缅。隆庆六年(1572),陇川宣抚使司目把岳凤杀宣抚使多士宁投缅。万历三年(1575),木邦土司据干崖宣抚使司臣服于缅甸。万历七年(1579),缅甸占孟养宣慰使司。至此,孟养、孟密、木邦、陇川、干崖等土司已被缅甸东吁王朝控制。万历十一年(1583),缅甸又大举入侵云南。明朝于次年击退缅甸的侵犯,孟养、孟密、木邦、陇川、干崖等土司又归附明朝。但不久,蛮莫土司思顺外奔附缅,缅甸再次控制了蛮莫、孟养、孟密、木邦等土司,而明朝“惧挑边衅”,在保障“三宣”及云南内地不受侵犯的前提下,主动放弃了对归附缅甸的云南西部边地土司的统治。

万历二十二年(1594),云南巡抚陈用宾因“缅数入犯,筑八关于腾冲之边,曰万仞、曰神户、曰巨石、曰铜壁、曰铁壁、曰虎踞、曰天马、曰汉龙,每四关设一守备戍之”。神护、万仞、巨石、铜壁为西四关,属蛮哈守备;铁壁、虎踞、天马、汉龙为东四关,属陇把守备。

八关二守备作为“缘边关塞”,其最初目的与九边相同,为防御而设,只是八关与九边防御对象不同而已,九边防御北方,八关防御西南缅甸,但从结果来看,八关并未能有效阻止缅甸入犯,只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关内土司和民夷越度,起“以隔华夷”的作用,这客观上加速和固化了云南西部土司的“内外”分际,使关内外的土司和族群产生“内外”之感。

外夷望见(八关),皆曰:“此天朝地也。”而内夷倚以为重焉。

时人已用八关来划分“内夷”和“外夷”,八关之内为“内夷”,八关之外为“外夷”。八关的建立,使关外土司和族群产生了错觉,八关在他们心中是“此天朝地”,这就意味着八关外已不属“天朝”,是“外夷”所在地,八关内才是“內夷”所在的“天朝地”,而关内的“内夷”也倚八关为重,这无形中分化了八关内外土司和族群对明朝的政治归属感。

此外,明朝对越度缘边关塞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对“出外境者”直接处以绞刑,守关者有过错亦同罪。《明律》对越度行为刑用重典,使民众不敢轻易越度,而守关者也不敢大意,时刻防止关内民众越度外境。这在一定程度也阻止了关内的土司和民众外奔缅甸。崇祯五年(1632)参将段乔森“希索诸司馈送,致干崖骑象欲往投缅”,蛮哈守备刘光祚“力谕始安”。可见,八关二守备起了一种政治、文化障碍及边界哨所的作用。

缅甸东吁王朝也利用八关二守备作为侵夺八关外土司的借口。他们声称:

屋瓦者汉人;茅房,我故地也。

八关所在地设有公署,由把总驻守。八关与九边一样,筑有城堡、墩台、敌楼、边墙、关门等。在巨石关遗址仍可看到石砌墙垣,遗址尚保存有不少砖瓦、石墩。这些被缅人称为“屋瓦”的建筑非常醒目地树立在云南西部土司区,其政治象征意义重大,强化了八关内外土司的离析意识和界限意识。

此后,明朝内忧外患,已无暇过问八关之外土司事,这并“非心不欲,势不及也。”天启七年(1627),“三宣无恙”,三慰既尽。崇祯末年,“八关之外,复成异域”。

二、何为“内地土司”:清朝对“内外”土司之确认

清朝入关后,亟于巩固全国的统治,无意在西南边疆远略。顺治十六年(1659),永历帝出逃缅甸,蛮莫土司已为缅甸守边。缅甸缚献永历帝后,清军也没有到达蛮莫,即从云南西部边疆撤军,未与缅甸发生进一步关系,只是承认明末以来明朝对云南西部边疆的控制范围。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将八关内的土司纳入府州的统辖,更严密和直接地控制和管理关内土司。此外,清朝还通过驻兵、汛塘、屯田等方式,建设云南西部边疆地区的边防体系,以强化对这些土司的控制。但清朝未对八关外土司采取任何举措,且认知不清晰,这种局面到乾隆清缅战争时才发生改变。

清缅战争中,清朝对八关内外的云南西部边地土司的认知更加清晰,云贵总督杨应琚等人首先明确提出了“内地土司”的概念,并做了相应的解释。乾隆对内地土司认知则较其疆臣更明确深刻。

清缅战争前,云南守臣已提及“内地”、“内地土司”,但没有明确的概念和划分标准,也未引起朝廷关注。乾隆二十二年(1757)云南巡抚刘藻提到“外夷”和“内地”,他的“外夷”是指缅甸,“内地”是指云南。乾隆二十三年(1758),云贵总督爱必达也提到“缅属木邦土司”和“内地各土司”,称这些土司与缅甸属木邦土司“犬牙交错,多有世联婚姻”。“内地各土司”指清朝统治的关内土司,但在具体所指和范围方面,却没有给出答案。

乾隆三十一年(1766)二月,云贵总督杨应琚上奏木邦欲内附,明确提到“内地土司”。

木邦久欲投归内地,恳内地土司转达。

三月,他上奏整欠、孟艮等土司事时,又提及“内地土司”。他说:

是否赏给内地土司职衔,……召丙如准为内地土司与叭先捧一体给以指挥使职衔,俾地土皆附入版图。

五月,他为防止夷民充当汉奸和阻止间谍进入,命令土司民众剃发留辫,以区分内地土司境内民夷和外域缅人。他奏称:

滇省内地土司所属夷民尚皆蓄发,状貌、服饰与外域莽子、木匪相似,是以莽匪及各野夷入境,猝难别识,请令沿边土司地方及新定整欠、孟艮等处夷民,一体薙发留辫,俾遵国制,并杜莽匪溷淆。

清缅战争中,杨应琚奏请内地土司民众剪发梳辫,其目的是“遵国制”,防缅人。乾隆同意并嘉奖了他。同时,杨应琚还要求各内地土司“遇有外侮”,“勇往捍御”,以此赏惩土司。

七月,猛拱土司欲内附,其头目脱猛乌猛称:

缅子将我们截住,并将我们差来投降已剃头的两个人杀了。

可见,土司“薙发”不是一件小事,是具有重要政治、文化和象征意义的大事。清朝要求边地土司民众“薙发”,这不仅意味着朝廷改变了一百多年来对边地土司的统治方式,更意味着通过“薙发”的象征意义,来明确边地土司作为内地土司在清朝大一统中的地位,“以别顺逆”,以别我国民与他国民,以别内地土司与非内地土司(外地土司),同时强化内地土司及民众作为大清子民的身份和归属意识,并要求他们履行防边固圉的义务。清朝的这些举措,用文化来区别族群的方式,以别“内外”,固化了内地土司与木邦等缅甸控制的土司之区别。这种区别增强清朝的敌国意识、边界意识、“内外”意识和边地土司及民众对清朝的王朝归属,其影响深远。“薙发留辫”是未归附的土司成为内地土司的一个条件。

九月,杨应琚为接应木邦内附,欲拨调官兵三千,“前赴附近木邦之内地土司遮放地驻劄”。清朝驻扎遮放土司,是因“遮放外即系外夷地界”。这说明清朝认为内地土司遮放之外即外夷地界,所谓的内地土司是清朝控制的土司,而木邦等外夷地界的土司则不是内地土司。

乾隆对内地土司也有自己的认知和划分标准,且某些方面的认识比杨应琚等人还要深刻。乾隆三十二年(1767),乾隆首次表述了对云南内地土司的认知。三月,乾隆在谕旨中说“蛮暮、新街等投诚时,已令其遵制薙发留辫,即成内地版图”。清兵从蛮暮等地撤回八关以内,“自户腊撒退至陇川,皆系渐回内地。”蛮暮、新街等地已薙发留辫,就是“内地版图”。乾隆也认为,“薙发留辫”是八关内外土司归附清朝,成为内地土司,以及被纳入版图的一个重要标志。清军撤入关内后,缅兵由万仞关尾随清军进入关,将盏达、陇川、户撒、腊撒、猛卯等土司地焚烧抢掠而去。乾隆认为,清朝退入关内,“以致缅匪侵入内地土司境内。”为此,他饬责杨应琚“竟视内地土司任贼匪侵凌而不顾”,未能“伸国威而靖边儌”。

乾隆三十三年(1768)二月,乾隆又指出“蛮笼在陇川之内,系内地土司地方。”他将八关内的陇川、盏达、猛卯等土司称为内地土司。八月初五日,阿里衮等将木邦送信给遮放土司求和一事上奏朝廷,将木邦信中的“天朝八土司”称为“内地八土司”。乾隆对木邦信中所说“九土司与八土司,如同一家,彼此结亲”的话异常愤怒。十九日,他声称:

八土司久归王化……若任其私连姻娅,恐内外土司不免有勾通交结之事,与边备夷情,甚有关系。

乾隆认为,内地土司已久归王化,且用“内外”土司来分别指称清属和缅属土司。

九月,阿里衮等奏称拏获到边外收买货物的边民一摺户,乾隆问及野人情况,再次提到“内地土司”。

此次野人,虽在腾越边外,或系内地土司所属?或竟系缅匪界内之人?或系中间摆夷,两无统辖?

乾隆在此提及的“内地土司”是其区分“内夷”和“外夷”的一个标准。

乾隆三十四年(1768年)九月,猛拱土司贡象投诚,傅恒因其“办运粮石,较内地土司更为奋勉”,故奏请“照内地土司之例,给与印记。”亦可知,“倾心归化”和接受清朝颁发的印信也是成为内地土司的重要标志。

乾隆三十五年(1770)四月,乾隆因缅甸“或至侵扰内地土司边境,不可不先事预防”。为严禁边防,清朝每年派防兵到八关及滇西土司地布防。乾隆提到的“内地土司边境”,清军布防的范围在八关一线及遮放与木邦等土司交界一带。这进一步明确了内地土司是木邦所说的“天朝八土司”和乾隆所说的“八土司”,即猛卯、干崖、陇川、盏达、遮放、芒市、南甸、潞江等滇西土司,八关成了“内外”的分隔线。

所谓“内地土司”,不是乾隆及大臣凭空臆造,是清朝以己为中心的“内外”之分,是土司王朝归属的体现。这种划分和确认,不仅是地域的“内外”,更是族群、文化和政治统辖上的“内外”。这种“内外”是动态的,可变动的,具有弹性和可塑性。“外土司”符合条件即可成为“内地土司”,曾经的内地土司也可以变为外夷,正如乾隆时的腾越州人谈到孟密等土司时所言“当日,外夷皆内地也。”当然,“内地土司”也是清朝区别“内夷”和“外夷”的一个标准,以此强化战争中的敌国意识和边界意识。

因此,清朝对云南西部边地土司的“内外”划分和确认有一套严格的官方标准。

第一、内地土司必须诚心归化和接受清朝印信,这是入清朝版图成为内地土司的前提。归附和接受印信才能入清朝版图,才是内地土司。未入清朝版图,未归化和没有印信的则不是内地土司,而是外土司或外域土司。第二、内地土司是已归属清朝,被清朝控制和任命的土司,且在内地土司与外夷地界之间有一条界线,这一条界限大致以八关为限。第三、内地土司必须“薙发留辫”,且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在政治和文化上以区别于外域土司。第一和第二个标准是一种地域和政治统辖关系的“内外”。第三个标准是一种文化的、族群的“内外”。

乾隆及大臣对“内地土司”认知逐渐明晰和标准化,是清朝对“我属”土司的认知和确认,衬托了土司的归属和清朝的内部凝聚。清朝通过“内地土司”的概念在土司心中明确了清朝作为中国正统的身份,增强了内地土司的身份意识、王朝归属感,巩固和稳定了清朝的西南边疆。这种区分的明确,标志着明清云南西部边地土司“内外”分际的完成。

三、“皆我版籍”:土司“内外”划分消失

乾隆五十三年(1788),缅王孟云遣使入贡。九月,缅使抵达承德避暑山庄。初四日,乾隆接见缅使称,缅甸现已“投诚内附”,“系属国”。初五日,乾隆敕谕缅甸国王孟云。乾隆五十五年(1790),乾隆册封孟云为缅甸王,准许开腾越关禁,定例十年一贡,清缅藩属体系确立,土司之争,边界之争亦告结束。自此“缅事粗定,边衅不开,彼此相安,遂有相沿之定界”。清朝改变了之前的军事布防政策,每年秋冬瘴退后不再派提督等将领率兵出防土司地,同时“裁防设汛”,在土司地设立专汛、塘卡,将之前在八关九隘设置的汉人抚夷改由土司选人充任,开关禁互市,但八关以外的土司清朝已不再过问。明末以来云南西部边地土司“朝滇暮缅,朝缅暮滇”的现象结束。

缅甸入贡称臣,乾隆认为缅甸“纳贡输诚,则缅地皆我版籍。”清朝在战争中明确的敌国意识和边界意识淡化,云南西部边地土司的“内外”划分消失。在乾隆的意识里,无论“内外”都已是大清统属的区域,都在清朝“天下一统”之内,属国与内地已无本质区别,皆是清朝的版图,缅甸及其所属土司已融入大清的系统之内。

内地土司是清缅战争中清朝为强化敌国意识、边界意识和归属意识而出现。在清朝的意识里,朝贡之国、藩属之国都是大清的化内之地。当缅甸成为清朝的属国后,清朝统治者认为缅甸已归“王化”,已入版籍,曾经坚决不退让的土司归属问题和边界问题,因清缅藩属体系确立,已不再是问题。清朝对曾经与缅甸争夺的土司属缅或属清亦已不再纠结,已明确表示蛮暮、木邦等土司是缅甸土司,曾经的内地土司和外土司已无大的区别,“孟拱、孟养、木邦、蛮暮诸土司属缅,因缅为藩,虽分其地与缅,不啻仍为吾属。”土司无论“内外”,皆“莫非王土”,都是大清“天下”的一部分,云南西部边地土司不再有“我者”与“他者”的对立,实现了由“内外之别”到“一统天下”。至此,“天下一家”,世界大同,清朝再用内地土司来区别缅甸土司已无必要,土司“内外”之分也就失去了意义。

此后,木邦、蛮莫等土司袭职时,因这些土司是缅属土司,清朝不再干涉其袭职等问题。乾隆五十八年(1793),蛮莫土司孟干请给袭职印信,乾隆按木邦土司例给蛮莫土司刻有“蛮暮宣抚司印,礼部造”的“乾字一万六千四百七十号”印信,但明确指出蛮莫和木邦土司为缅甸所属,并传谕缅甸国王。嘉庆八年(1803),清朝再次明确下旨不再干涉蛮莫等缅属土司袭职事。自是,明朝逐渐兴起的云南西部土司区分属清朝和缅甸,各自走向了不同的社会发展道路。

四、结语

综上所述,明清云南西部边地土司的“内外”分际是历经三四百年才完成的动态的历史过程。这一动态历史过程,展现了明清以来云南西部疆域、族群、文化的“内外”变化,以及明清中央王朝在土司“内外”分际过程中对内外土司管理政策和具体措施等方面变化,并揭示了这些变化过程中持续起作用的复杂机制。

明初,明朝定土司金字红牌制,派遣朝臣或中官到土司地宣慰、赏赐土司,将云南西部土司纳入王朝国家正统,变成整体性的土司区。正统年间,还通过“三征麓川”,加强对云南西部边地土司的控制。后因明朝国力衰颓和治边策略的转变、缅甸东吁王朝的介入以及土司自身的行为和选择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下,云南西部土司有了不同的政治选择,“内附”或“外奔”,出现了“离心式”的“内外”发展趋势。明朝设立八关,派守备领兵驻守,防止关内土司外奔,实质上已放弃了对关外土司的统治,强化了这一种“离心”趋势,使得原本同一区域的土司及族群有意或无意间因八关而出现一种边界意识,并在语言和行为等方式上表现出了彼此有别。

清朝统一云南后,继承了明末以来云南西部边疆的这种既成事实,但将关内土司纳入府州统辖,加强对其控制和管理,还通过在关内土司地建设边防体系,强化对关内土司的统治。但清朝对八关外土司采取放任态度,且认知模糊。乾隆清缅战争中,清朝才意识到对“我属”土司的认知和确认的重要性,由此提出“内地土司”的概念,令土司“薙发留辫”,并加强在西南边疆的军事布防,每年出防禁关,提督大员率军驻守在关内土司地,设置正副抚夷,派重臣按期巡视,“安集抚绥”土司,以强化敌我意识、边界意识和土司的王朝归属感。边地土司在战争中被清朝在官方上做了“内外”的划分和确认。后因清缅藩属体系确立,缅甸“皆我版籍”,内地土司的官方界定消失,清朝也相应调整了军事布防体系和制度,开始在云南西部边地土司境撤军,“裁防设汛”,开关互市,防守边境的任务逐渐转移到了土司身上。但是,云南西部边地土司“内外”格局已然定型,清缅之间的滇西传统边界线已形成,清朝只是加强了对清属内土司的管控,而不在过问缅属外土司。晚清以后,近代滇缅边界大致按这条传统边界线划分,曾经的云南西部土司变成了中国和英属缅甸土司,本是同一族群、同一文化、同一宗教信仰,且彼此联姻的土司和其治下的民众成了跨界而居的跨境民族,走向了不同的历史发展轨道。

总之,明清时期云南西部边地土司“内外”分际的历史过程,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及边疆发展历程,对近代中缅边界、中缅和中英关系以及跨境民族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影响到东南亚世界历史政治格局的发展进程。

(注:为了便于阅读排版,文章中注释省略,引用请参照原文。)

基金项目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明清云南边地土司‘内外’分际及其影响研究”(QN2018032);2018年度云南大学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培育项目“明清云南边地土司与缅北局势之关系研究”(18YNUGSP003)。


作者简介

王春桥(1986—),男,汉族,云南保山人,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历史系讲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中国西南边疆史、土司制度史、历史人类学。


信息来源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9年第1期。


历史|地理|研究|资讯

欢迎专家学者、相关研究机构给历史地理研究资讯微信公众平台投稿,传播历史地理学的前沿动态、学术研究成果等等,惠及学林!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