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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大S」奶奶张兰藐视香港法庭罪成 判监一年

字号+作者:第三隻眼看港澳 来源:第三隻眼看港澳2019-03-13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内地知名餐饮集团俏江南创始人、台湾艺人徐熙媛(大S)的奶奶张兰,早前因出售俏江南的股份争议而在香港惹上官非。香港高等法院在2015年审理案件时,向被告一'...

内地知名餐饮集团俏江南创始人、台湾艺人徐熙媛(大S)的奶奶张兰,早前因出售俏江南的股份争议而在香港惹上官非。香港高等法院在2015年审理案件时,向被告一方的张兰发出禁制令,除了冻结她的资产外,亦下令她需披露其资产。惟法庭及后发现张未有遵从法庭命令,向法庭申报她有淨值超过50万港元的资产。法庭在去年3月裁定张兰违反禁令,行为构成藐视法庭。高院法官延至本月5日处理张兰的判刑,判她监禁1年。

法官指出,由于张兰不在香港,故此亦向她颁发交付到法庭的命令和手令。

原告是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被告是张兰。法官的判词指出,张兰在判刑当日未有出席,而代为列席的律师亦没有作任何求情,法官批评,张兰没有就违反法庭命令道歉,显示她没有悔意,即使法庭要求她出席判刑聆讯,她亦未有出席及作出任何解释。法庭需要确保其命令不会被轻视,而且张兰明显故意及有计划地违反法庭命令,行为严重,即使她曾有多次机会进行补救,她仍然选择不作申报。

法官指出,在是次诉讼中,原告向张兰申索达2.8亿美金,但她却只申报约128万美金资产,原告会因而蒙受损失,故判即时监禁。

今年60岁张兰,于2000年在北京创办川菜品牌「俏江南」,6年后开顶级会所「兰」会所,号称投资3亿元人民币。她于2009年以25亿人民币财富首登胡润餐饮富豪榜第三位。惟疑因内地政府于2012年打击公款豪吃喝,令张的集团需出售顶级会所。而张于2014年把俏江南的82.7% 股份,以3亿美元售予欧洲私募股权基金CVC Capital,最后因股权转让问题,引发是次争议。

除了是次股份争议外,张兰和其公司亦于去年遭1间香港律师行入禀,追讨约312万港元律师费。

张的儿子汪小菲则和几位女星传过绯闻,至2010年和「大S」徐熙媛结婚,两人育有一子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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