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播剧《我的前半生》备受好评。“该不该做全职太太”、“丈夫出轨”、“离婚分财产”、“孩子抚养权”等剧情,直戳现代女性最关注的话题。现实中的“罗子君”,遭遇可能比剧中更悲惨,却未必有铁杆闺蜜和“高富帅”的人生导师,更不会因丈夫出轨就能让他净身出户。全职太太也好,职场女性也罢,懂点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总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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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回放
罗子君一结婚就辞掉工作,成了全职太太。在别人眼里,她光鲜安逸,每天的生活就是陪孩子和买东西。丈夫陈俊生收入不错,她沉溺在养尊处优的生活中,丝毫没有察觉到潜藏的婚姻危机。
闺蜜唐晶是职场女魔头,一直警告罗子君要自立自强,但她从未当真。直到一日,丈夫突然提出离婚,她如遭遇晴天霹雳,一心想挽回,可丈夫心意已决。当她得知丈夫背叛的对象竟是他的同事凌玲时,更是不解。她不明白为什么丈夫会找一个并不漂亮,还离过婚带着孩子的女人。
唐晶的男友贺涵是公司高层,曾因看不惯罗子君依附丈夫还颐指气使,两人只要见面就会争吵不休。但罗子君面临离婚打击时,贺涵被唐晶指派来帮助她,两人渐渐解开心结。在唐晶和贺涵的鼓励下,罗子君看到了职场女性如何生机勃勃,也明白了自己日复一日毫无长进,才是导致陈俊生离开的原因。
为了赢得儿子的抚养权,罗子君开始找工作。但她早与社会脱节,对工作挑三拣四,遭到唐晶无情打击才认清自己的处境,在一家便利店入职。只是几天不到,她因得罪客户失去工作。贺涵经不住唐晶求情,给罗子君找了鞋店工作。她利用自己曾经买鞋时的心态,对品牌侃侃而谈,再次成功入职,终于赢得抚养权。在贺涵的培训下,罗子君的事业渐入佳境,生活也开始慢慢改变。
看剧学法
戏里争抢,戏外怎么办?
戏里,争财产、抢孩子算尽心机,虽然说人生如戏,但现实中全职太太想要逆袭,却没那么容易。困难怎么解?风险怎么避?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娜做出了解读。
丈夫出轨,净身出户才能大快人心?
戏里贺涵告诉罗子君,如果她不想失去孩子,要尽早找一位律师,最好让陈俊生净身出户。律师告诉罗子君,为了打赢官司,她必须将陈俊生妖魔化,这样才能让他净身出户。罗子君没有听律师的建议,在法庭上据实相告。最终,法院将房子和孩子都判给了罗子君。
现实中,除非出轨一方自愿,否则净身出户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电视剧中,罗子君获得房子是由于陈俊生自愿放弃了。
法律规定,只有在一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另一方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要看是否以持续、稳定的状况共同在一起生活。比如陈俊生和凌玲,并未共同生活,而且两人是同事,隐蔽性强,证据很难收集。
开房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都是一些推断证据。只有证明出轨一方有过错,财产分割时,无过错一方才会多分财产,出于对基本生活的保障,过错方很难被判净身出户。
赢抚养权,什么才是正确打开方式?
罗子君和陈俊生为争取孩子抚养权可谓绞尽脑汁。为证明罗子君的母亲和妹妹没有协助抚养孩子的能力,陈俊生的律师到小区私访取证,律师还给陈俊生出主意,用优越的条件作吸引,让7岁的孩子主动提出跟爸爸生活。
最终,幸得贺涵及时送来陈俊生近几年出差和加班的时间表,证明他能陪孩子的时间极少,罗子君才赢得孩子的抚养权。
现实中法官不会征求7岁孩子的意见,因为不满10岁的儿童,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将这一年龄改为8岁,也就是说,孩子至少要超过8岁,才需要征求意见。
假如陈俊生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也只能让他的父母抚养,这种情况下,罗子君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孩子的监护人只能是父母,一方将孩子交由并非法定监护人的爷爷奶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优越的生活条件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但法官不会只考虑这一点。与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双方条件相当时照顾女方、工作稳定程度、是否有老人帮助照顾、在哪上学等,这些都是考虑的因素。
全职太太,弱势地位怎样反转?
陈俊生的律师在法庭上强调,陈俊生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而罗子君收入微薄。罗子君没有念律师准备好的发言稿,而是坦诚相告,自己和家人的关系虽然有点糟糕,但大家真诚相爱,远胜于一个不能陪伴孩子的父亲,并表明自己已经在努力融入社会并找到工作,孩子更应该在彼此信任、依恋的环境下长大,最后成功争取到抚养权。
现实中,全职太太虽然在争取抚养权上处于弱势,但并非绝对。只要提前准备,全职太太依然有取得抚养权的可能。
首先,要对丈夫的工作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有所了解,方便时才能随时取证,一旦离婚也能给律师提供线索。其次,尽量做到经济上独立,没有工作也可以通过投资房产和理财产品等获得收入。再次,一旦遭遇婚姻危机,要像罗子君一样尽早找一份工作,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现实中需要提供劳动合同、薪资证明以及社保记录等。
如果已经分居,要尽量将孩子带在身边,除了能防止对方将孩子带走甚至藏起来,离婚前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也是法院判决的重要因素。还要尽量收集近亲属能够协助抚养孩子的证据,最好能证明孩子跟随另一方生活,陌生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
欠条和借条,傻傻分不清楚怎么办?
陈俊生考虑到房子面积过小,难以容纳以后的一大家人,便提出搬到罗子君的大房子里,再给她按揭一套小房子,两套房子的差价一百多万元,按揭补给她。
罗子君表示只要50万元,但孩子每个月的抚养费增加2000元。由于陈俊生无法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为了给罗子君一个保障,唐晶想出一个办法,让陈俊生写一张欠条,保证两年内付给罗子君50万元,否则就不搬家。
法院将房子判给罗子君,她就有权处理。不过,因为罗子君和陈俊生已经离婚,所以陈俊生写的欠条,必须写明50万元是用于换房子的差价,以及需两年内归还的期限。否则,仅有一张欠条,很难证明他们的欠款关系真实存在,没有欠款用途、转账记录等金钱流转的证据证明,罗子君很难拿到这笔钱。
现实中,欠条和借条是有区别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比欠条的长。此外,持有借条打官司,只需要简单陈述如何借款,并根据借款金额的大小提供转账凭证。但持欠条打官司,就必须详细说明,而且一旦对方否认,还需要进一步证明欠款关系是真实的。所以借款时最好写借条而不是欠条。
夫妻离婚时可以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或补偿的金额,但离婚之后,像罗子君和陈俊生一样,对钱款有其他约定,欠条上一定要写明欠款用途、还款期限,如果欠款方有配偶,最好有他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如此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作者:王匡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