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年红极一时的甜心教主,王心凌的形象一直比较甜美。然而,近日,王心凌闺房私密照在脸书上被外泄,当中她穿着白色小可爱、桃红内裤,手遮着脸在床上睡觉。目前,该照片已经确认是王心凌前男友姚元浩所拍。
王心凌姚元浩
王心凌经纪人出来承认是王心凌前任所拍摄,并发表正式声明:“那是心凌在家赖床午睡的照片,流传这个照片已经涉及妨害秘密,严重侵害艺人隐私,已与律师研究,针对拍摄及散佈者提出民、刑事法律诉讼。”
7月27日,姚元浩发文道歉:我和心凌一样愤怒于照片的外流,目前已委任律师报警处理,也要求一个真相,“心凌,非常非常的对不起,所有的风波责难由我一个人承担。”
【律师帮说事说法】
虽然私密照的泄露远远比不上08年的艳照门事件,但是王心凌还是受到了打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得异常之快,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屡屡被窃,不法分子通过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取暴利,致使公民的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
泄露私照,已经侵犯了隐私权,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隐私利益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一项人格利益,因此构成侵害隐私利益的,行为人就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20 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不过,根据中国台湾地区,隐私权刑法保护是双轨制立法模式,隐私犯罪处罚措施多样化。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隐私权利,但司法解释曾明确主张“隐私权乃为不可缺或缺之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