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流行音乐的确盛极一时。后来风光不再,其一是因为时代大环境的改变,其二是因为大众口味在不停地变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还是一个匮乏的时期,人们普遍过着物质缺乏的生活。物质基础如此薄弱,上层建筑当然更加欠缺。那时人们的娱乐方式又少之又少,刚传入大陆的港台流行音乐传可以说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精神慰藉。
那个时候,人们的观念刚从束缚中解放出来,流行音乐的出现给那时的人们开启了新的大门,大家开始可以通过歌曲来抒发自己的情感,学唱流行歌曲、抄歌词等等格外盛行,这就在客观上造就了流行音乐鼎盛的现象。而早期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信息的复制与传播变得非常容易,并且这种传播对于政府及相关部门而言是非常难以控制的。那么这就必然带来大量盗版文艺作品的传播——人总是趋利避害的,我可以不受惩罚地拿到免费的东西,我干嘛还要买?所以当时互联网上的盗版资源比比皆是,不光是音乐,文学、电影、游戏同样如此。
虽然受到了听众的欢迎,但完全没有人买专辑,唱片公司没有收入,自然就要倒闭。当然不是完全都倒闭,有一部分还是能熬着(毕竟这么大一个行业呢),但熬着凑合做出来的歌,自然不能和吃饱喝足斗志昂扬时做出来的作品相比啊,所以好作品越来越少,歌越来越水,行业越来越萎缩。
这种状况不是一两个音乐人凭借理想和信念就能扭转的。首先音乐不是光靠一杆笔就能写的,还要花钱租设备请人录音编曲做后期,这都是成本。其次,音乐还要花钱铺设各种零售渠道。但人家媒体和零售商又不是音乐人,你不给钱人家凭什么白给你干活白送你资源?所以产业核心商业模式被破坏后,这个产业的萎靡是体系化的、板块化的,不是一两个人,或者几个公司就能够阻挡挽救的。
另外说一句,不仅国内如此,国际上也是如此。互联网盗版资源的冲击。面对互联网上的盗版资源,其他国家的人民也并没有表现出来更高的素质和道德感。秩序的建立还是要靠法律法规。当然,现在国内外的互联网环境已经优化了很多了,随着版权制度的完善,2013年世界音乐产业开始增长。国内的进展稍微慢了一点,但进度也算让人可以接受。整个音乐产业也开始快速回温。
而产业环境的优化会直接带动作品质量的提升,这两年整个华语乐坛的水准都在稳步提升,只不过对于公众而言他们知名度还不算太高(但在业界已经得到了很高的认可了)。他们成长成为巨星也只是时间问题,客观上,如今已经不再有老少皆知的天王天后。这一点确实是不如当时。但我认为,现在的流行音乐风格更为多样,制作也更加精细,从水准来说,是有很大提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