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承旭与林志玲两个人各自的感情生活一直都是网友所关注关心的事情,言承旭更曾在接受采访时,坦言这段刻骨铭心的感情是“此生唯一”。两个人一直处于大家猜不透的感情中,他们都适婚年龄,男未婚女未嫁,让多方引起更多揣测。其实在2018年,言承旭和林志玲曾传出复合的消息,当时媒体拍到言承旭和林志玲在马来西亚约会。
此前林志玲被问到是否可能与言承旭复合,林志玲不但没有拒绝否认,还丢球给对方:“要看对方怎么想,我们一直有联络。”去年言承旭还被拍到深夜出入林志玲家中,台湾媒体曝光了一段言承旭夜访林志玲香闺的视频,报道中指出,这栋住宅是林志玲在2013年悄悄购买下来的豪宅,林志玲穿着浴袍在窗口前走动。
但是现在林志玲与言承旭依然没有复合,反而两个人在接受采访时都不把话说死,话语中充满了暧昧,言承旭早前说能不能复合就要看林志玲的态度,而林志玲的态度又很暧昧。就是没有人捅破窗户纸,或者说两人都尝试复合又失败了,林志玲最近一直都说自己是单身。
不过因为家中豪宅和私生活被偷拍,林志玲怒将这家杂志告上法庭,控告对方侵犯隐私。林志玲认为已严重侵害隐私权,向拍摄的陈姓记者、吴姓副总编及邱姓总编兼社长等连带求偿1千万台币。5月18日,林志玲发文公开胜诉喜讯,她发声明表示这件案子已经胜诉,对方侵犯隐私权需赔偿林志玲80万台币(约18万人民币)。
林志玲主张,拍摄的陈姓记者以高倍数、红外线夜间拍摄功能录影窥视,窃录她在家中的生活并报导,而吴姓副总编在审稿时也未要求删除照片。法官认为林志玲虽为公众人物,但也享有隐私权,且报导中刊登的照片为家中的生活,并不属于公开活动,也不具公益性,更无新闻价值,因此判被告必须连带赔偿80万台币。
实际上壹周刊已经被林志玲控告3次了,第一次在2006年,林志玲和言承旭的恋情曝光,怒而起诉,第二次是媒体造谣林志玲隆胸而起诉,第三次是2008年林志玲豪宅遭偷窥起诉该媒体。
林志玲胜诉后还表示:透过本案,感谢司法给予隐私权保护一个最完整的注解,也为将来设立了一个标竿!让大家在家庭生活中免于被侵犯隐私被偷窥的恐惧,重返和谐善良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