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是因为之前推荐的那部英剧 《繁华酒店》看得不过瘾,于是找来了这部《边缘之舞》。一样是英剧,一样是时代剧,一样有很重要的音乐原素,一样是以英国酒店作为背景……
《边缘之舞》是发生在1933年的伦敦,一战之后,二战之前,英国的有钱人们还是有着那么一段短暂的歌舞升平。资深的音乐记者Stanley挖掘了一支黑人的爵士乐队,并把他们力荐到高级酒店去演出。而在1933年的伦敦,种族歧视非常严重,听惯了古典乐的达官贵族们,也很排斥像爵士乐这样来自于美国的音乐。哪怕乐队的领队Louis才华横溢,找来的女主唱Jessie也有着惊人的天赋。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所有新生事物都是洪水猛兽,都是不容易被接受的。酒店那些老派的领班们不接受他们,就算来演出,也只能从后门进酒店。当他们登上酒店大堂的舞台演出时,很多人纷纷退场,觉得黑人和爵士乐是不了大雅之堂的。
这部剧最好看的,其实就在于爵士乐在众人的推广下慢慢被接受的过程。虽然里面还有两位英国王子都沉迷于爵士乐的剧情,不知道有没有历史考据。但我们都知道的,英剧其实还蛮爱拿英国人的顽固来说事的。还有他们骨子里的优越感,比如美国富豪马思德森,其实是不被英国人待见的,因为美国人对他们来说就是暴发户。可是他有钱呀,所有人又都是一副很尊敬他的样子。英剧,有时好看就好看在他们的虚伪与骄傲。
《边缘之舞》可谓是偶像阵容了,男主,也就是记者Stanley 请来的是万人迷马修·古迪。虽然我实在也 Get 不到马修·古迪到底帅在哪里,但他在《边缘之舞》里演这个野心勃勃却又理想主义十足的记者,的确演得很好。让我想到了我更爱的一部英剧《演播时刻》里的本·卫肖,都有那么一丝放荡不羁,不按牌理出牌的气质。相较而言,女主角Pamela小姐的戏则要少很多,但1992年的乔安娜·范德汉姆与马修·古迪搭戏却也不显太弱。她的确就像剧中那个金发的交际花,看上去轻飘飘的,却在最后才显出份量。
男二号则是乐队领队Louis,由切瓦特·埃加福特出演,他演完《边缘之舞》的第二年,就凭《为奴十二年》得到了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提名。男三号则是英国正在蹿红的小生汤姆·休斯。演技和男一、男二比,是嫩了些,但那种涣散的眼神,倒也是很符合他出演的女主角弟弟的身份,一个始终没有太大主见的富家子弟。
最近我还在看《河神》,大家都在抱怨节奏太慢。要说呀,看看《边缘之舞》你才知道什么叫作真正的节奏慢……不过,英剧就是很精细,里面哪怕是一个群演,面部表情都很到位。不过,作为一部以爵士乐为主线的剧,里面的音乐真的远不及《繁华酒店》,也不及我之前推荐的另一部英剧 《名姝》。演女主唱Jessie的是《梅林传奇》里的滚娘(安琪儿·库碧)。大家都在说滚娘虽然不美,却总是能够捡到一些帅哥来搭戏……
《边缘之舞》一共五集再加一个番外篇。但精彩的部分,其实就是前两集,用爵士乐去冲撞那些旧规则,真的还看得有些热血,一种英国式的冷冷的热血。但最终,你还是能看到一些别的新事物对于旧世界的变革,比如,纯报道音乐的杂志,开始慢慢在意图片化,摄影师的地位将慢慢凸显;听爵士乐的人觉得自己很先锋,可慢慢地,又开始有电子乐的兴起;登台演出的现场当然是重要的,可是设备也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包括无线收音机……这,都是时代的潮水。不管怎样,我们也是站在另一个世纪,去看那个传统媒体开始越来越有生命力的过去了。
黄佳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