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在家无聊的时候,我通过朋友的介绍观看的生活大爆炸这部美剧,我刚开始是不太爱看美剧的,因为有些美剧总是让我无法理解,然而看了生活大爆炸之后我对美剧有了重新的认识美剧原来才是最有意思的剧中。那种不做作那种真诚坦率的表现手法。是我们国产许多电视剧说不能媲美的。在美剧生活大爆炸中有一个角色她的名字叫谢耳朵。首先呢对这个人人物我的印象是有那么一丝丝讨厌的,首先对他那种性格我是极其的不喜欢,他的性格极其古板呆滞的令人讨厌,但是为什么最后又成为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呢。因为他对你总是始终如一保持不变的态度是最让人敬佩的。在生活中我们都是弱者,我们总是被生活中的风吹草动轻易的改变我们对生活的看法。然而谢耳朵他这个人的品格透露出了人间最为高尚的美,最为至诚至善的性格。他给我的感觉就像阿甘正传中的福尔斯甘一样,这种美好的品格不是每个人想拥有就能拥有的,它是一种美丽他的魅力所在就是他们感染我们每一个人,他们可以让我们的心中产生共鸣,他们可以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惊起一丝波澜。他的执拗有时候会让人对他一烦到底,但是你并不能否认他的执拗也会让你有所触动,让你的心中产生对道德的拷问,
没有一个人的性格是完美而无懈可击的相反一个真正玩美的人是那种善于暴露自己的缺点并且优点也非常鲜明的人,这是才是我们在剧中最喜欢的那些人,他们让我们知道了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特点。他们让我们知道人活着就要坚持自己的信念,坚持自己觉得对的事情。人生才能获得不一样的精彩吧。
为什么喜欢他,首先我决定他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那么单纯可爱。里面有一集谢耳朵妈妈来探望他,谢耳朵觉得朋友们夺走妈妈对他的爱,所以通过淋雨发烧的行为去博取妈妈的关心,最后还和朋友们炫耀妈妈只属于他。我特别羡慕谢耳朵,他就是被保护得特别好的小孩,所有情绪都不需遮掩,不像我即使伤心都羞于启齿。
第二,是他和艾米之间的感情真的是炒鸡让人羡慕呢。第十季Amy和谢耳朵告别,暂时去了普林斯顿大学。生活中最最平常的一天,他被一个喜欢他的女同事亲吻,也是在被亲吻的那一个瞬间,大概确定了自己爱的人是Amy。他走出位于帕萨迪那的办公室,坐上出租车,又坐上飞机,出现在了新泽西Amy的门外。Amy听到熟悉的三声敲门声,惊讶地打开门,只见谢耳朵单膝跪地,手举戒指。他问她:“你愿意嫁给我吗?”,和这世间所有深情的男子一样。而这故事里最迷人的部分在于他没有专门回家去取戒指,所以求婚戒指应该是一直带在身上。那是他外婆留给他妈妈的,也是他妈妈留给他的。而且,最喜欢坐火车、从不坐出租车的他竟然选择了出租车和飞机,只为了用最短的时间抵达Amy身边。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我只能想到两个字,就是——“窝心”。Amy是那个爱谢耳朵爱了七年的人啊,忍受着他所有的坏脾气和奇葩的性格,甚至忍受着他对她长时间的冷漠和毫不在意。我喜欢这种故事的走向,很难在国产剧里看到这样的走向。大概是我们总以为爱是轰轰烈烈、你死我活,是撕心裂肺、车祸失忆。所以那么多编剧愿意去构筑亲人反目、姐妹撕X的戏码,却懒得花时间描绘一段最俗世也最天真的深情——上班下班,早安晚安,柴米酱醋。
我之前也是没看过《生活大爆炸》的,后来无聊,准备找一些电视剧看,然后就看到豆瓣评分上《生活大爆炸》的评分特别高,很多人都推荐这部美剧,然后我也特地找来看了,很多播放器上都没有,还找的资源看的。确实特别长,有五季,但是真的也是特别好看,正如题目所说,我就特别喜欢里面的谢耳朵。
首先我觉得他长得很好看啊,多俊的小哥哥,个子高高的,也特别清瘦,眼窝深邃,特别有魅力,颜值就很高呀,也会让很多人喜欢他的。其次,我觉得就是他的性格了,他的性格特别可爱,简单的说,就是情商太低,是那种典型的高智商低情商的人。他和他其他的几个朋友一样,一直致力于自己的学术研究。其他的几个人有的好歹还比较风流,也都有自己的情感生活,但是谢耳朵是完全没有的。对于他来说,他完全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在感情上完全就跟小孩一样,懵懵懂懂。看的时候,经常会被他逗笑,因为他情商低,所以他特别直白,什么话都可以说的出来。他和莱纳德住在一起,他们的房子的对面是一个美女邻居,叫做佩妮,莱纳德和佩妮是一对恋人,谢耳朵经常是他们之间的电灯泡,特别逗。
谢耳朵的扮演者叫做吉姆.帕森斯,他在现实中是一个同性恋,他也有自己的男朋友。之前我还一直不知道,后来偶然知道这个消息特别惊讶。当然并不是觉得同性恋有什么不好,只是有点惊讶而已。
反正,总得来说,我觉得《生活大爆炸》简直就是良心剧啊,也是一个经典,充满了笑点,看的时候笑的都停不下来,特别建议大家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