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贩卖人口是一条重罪是国家法律坚决不允许的,但是这毕竟是现在的法律,在古代可没有这样的规定,甚至贩卖人口还经常发生。在我们常看的电视剧之中,古代的官僚地主阶级经常会买卖人口,其中最常见的一类人就是丫鬟和小妾。那么古代买卖一个丫鬟或小妾大概需要多少钱呢?
古代时社会上大部分的经济和食物来源都被地主和大官僚掌控,平民百姓一直是被压迫的阶级,吃不饱穿不暖是时有的事情,如果再遇到一场天灾人祸,那么连生存下去的机会都没有了,这时一些家庭经常会做出贩卖人口来换粮食换钱的行为,比如将自己的闺女卖到大户人家做丫鬟或小妾,虽然家人会很心疼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啊,虽然孩子卖到了别人家,但是毕竟能够有饭吃,而且家里人也因此能够得到了一些钱来生活了。
什么是丫鬟?大家别被电视剧骗了,在电视剧里出现的丫鬟,都是成年人,而且一个比一个漂亮。可惜,在古代就没有这么好的事情啦,要知道在古代一家有地位的家庭之中,大部分的小姐和少爷都十五六岁就结婚的,丫鬟最多十七八岁就会“配人”。也就是说,真正的丫鬟,大部分都是小孩子。小的只有五六岁,大多八九岁到十三四岁。
我们以清代的丫鬟为例,除了宫廷和王府的丫鬟主要用包衣外,其余的人家的丫鬟基本都属于户下人,也就是所谓的家奴。包衣和家奴是两码事。包衣法律上属于“正身人”、“正户”,跟平民是一样的。而家奴在法律上只附庸在主人的户籍之下,称之为“附户”或者“户下人”。所以丫鬟也分三六九等。
丫鬟里,有做“上差”的丫鬟,又不做“上差”的丫鬟。所谓“上差”,就是能到主人身边伺候。而所谓不做“上差”,就是每天洒扫庭院,搬东西,这种基础体力工作,连主人的面儿都是见不到的。更何况,有的丫鬟是论“拨”买来的,一拨好几十人。大体情况如下:
一些数据可以参考:
康熙四十五年,休宁县项国正自愿将次女唤作凤弟,虚岁七,卖与汪宅为女,“得受财礼银五两整”。
雍正五年,方将泰自愿将三女足弟,凭媒出卖给二十五都二图汪名下为婢,“得受身价九五色一十六两整”。
乾隆四十八年,满斗买得郑荣及其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用身价银二十五两
道光二十二年,徽州钱邦贵情愿将亲生女领儿卖与朱奶奶名下为婢,通过引牙“卖得价九七大钱弍万文整”。
买来的丫鬟命运如何呢?被卖到大户人家的丫鬟从签订卖身契的那一刻开始,她们的命运就不属于自己了,因为签订了卖身契就等同于把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交给了自己的主人。如果丫鬟是“绝买”来的,换句话说就是自家的彻底的奴仆。一辈子就只能替人干活,即使婚配后有了孩子,那么她们的孩子还是这家的奴隶,所以世世代代为奴隶一点也不夸张。
大户人家的丫鬟能够摆脱命运的方式就多了一些,当这些丫鬟长到一二十岁的时候是他们人生命运的关键点,他们这段时期如果被自己的男主人看中并且升为小妾,那样可谓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从此不愁吃不愁喝了。因此他们就期盼自家男主人能够临幸自己,但是由于丫鬟众多,所以这种事情轮到自己身上概率不是很大,但这依旧是丫鬟们最大的盼头。如果真的被男主人占有了身体,那么他们真的就能当上小妾了吗?这依旧有些难度,因为男主人原先的老婆们都不是省油的灯,他们不可能允许一个原来的丫鬟升级到与他们同级别的,所以要想真的当上小妾,丫鬟们还是要看自己有什么手段了。
还有些丫鬟在很小的时候就会被买到大户人家,很多人家都喜欢买这种丫鬟,因为买这种小女孩价格很低但是培养她们几年后,让他们学会刺绣做饭洗衣之类的技能之后转手卖出去,那时候的价格会翻好几倍,所以这些丫鬟被当成了挣钱的工具来转卖了。其中作为特选的高级婢女,经过专门训练更可以“价昂者自五百金至千金”,次一等的“亦必能烹饪缝纫,方为合格,身价自二三百两至五百金”,在《清稗类钞》有着记载。
所以说到底还是看怎么比,是谁家的丫鬟,是什么样的丫鬟。不少网友也纷纷表示,如果生活在清朝,也想买几个丫鬟呢。
参考文献:《清代奴婢制度》《清稗类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