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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偷税漏税的罪魁祸首是大牌明星天价片酬

字号+作者:每日世界事 来源:每日世界事2018-10-04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10月3日上午,舆论热议数月的范冰冰“阴阳合同”案有了最终结果。范冰冰在某电影摄制过程中,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

10月3日上午,舆论热议数月的范冰冰“阴阳合同”案有了最终结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等地税务机关的调查核实情况,范冰冰在某电影摄制过程中,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此外在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时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明星偷税漏税的罪魁祸首是大牌明星天价片酬

税务机关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作出相应的追缴和处罚决定,各项补缴税款、罚款数额加起来,已超8亿元人民币之多。

如今,范爷逃税幕落,而热点事件背后的行业乱象也愈发无藏身之处。

偷漏税之余,当下的影视行业内,市场“失控”,天价片酬、暗地操作层出不穷。如何依附有效市场调节机制再现“良性循环”?这其中的一系列问题根源,也很值得聊一聊。

天价片酬

首先,我们谈谈明星偷税漏税的罪魁祸首---大牌明星天价片酬。

正是由于考虑到天价片酬所带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不同形式、貌似神合的“阴阳合同”才轮番出现。然而明星动辄“千万级”的片酬揽入腰包,影视明星实际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之巨大已就不言而喻。

而“天价”到底若何?

拿当下最火宫廷剧《如懿传》来说,在XX平台中的点播量就高达100亿次。俘获众多粉丝之余,该剧两名主演片酬收入共计1.5亿元。据轰动一时的《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单》,中国收入最高的10位明星的合计年收入已超过22亿元人民币,100位名人一年的总收入更是高达70多亿。

明星偷税漏税的罪魁祸首是大牌明星天价片酬

影视明星的片酬达到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成本预算的三分之二以上,已是我国影视行业的家常便饭。

以电视剧、网络剧为例,很多电视台及视频网站,迫于收视率和点击率的压力,根本不重视剧本、制作和观众群定位,只关注是否有大牌影视明星压阵。而“大牌们”也开始直接影响电视台、视频网站的实际收购价格。

这一切“天价”乱象所折射出的,恰恰是我国文化娱乐工业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畸形发展,所导致的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

产能过剩

以电视剧为例,2004年,我国在电视剧领域推出了“4+X”的播出模式,即一部电视剧可以在4家卫视和X家地面频道同时播出,多家电视台可通过捆绑式购买热门电视剧来分摊成本。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国电视剧市场正式拉开了自由竞争周期的序幕,并在2007年达到三个“第一”的高点——电视剧的生产数量世界第一、播出数量世界第一、观众数量世界第一。到2012年,该年度内全国电视剧制作机构生产出的、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剧目共计17703集,达到了所谓“中国电视剧的高产顶点”。

而在那之后,产能过剩的矛盾就开始不断释放,电视剧的产量也持续性回落。

拿近年的数据来对照,根据《2018年中国电视产业报告》,2017年国产电视剧生产总量只有13475集(请注意,2004年全年电视剧产量尚且为12265集)——几乎是跌回了我国影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最初的起点。

明星偷税漏税的罪魁祸首是大牌明星天价片酬

与产量大幅下滑同步,产能过剩、粗制滥造、制片成本不断攀升等现象必然形成巨大的行业泡沫,潜藏于整个影视行业之中。

面对全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广电总局在2015年终结了“4+X”模式,转而实行“一剧两星、一晚两集”的政策,然而“加减乘除”的简单逻辑在持续十年的狂放增长面前,显然是杯水车薪。

况且,产能过剩的局面并未止步于电视剧领域,在我国文化产业的其他领域内,其也同样存在。

比如网剧,尽管最近两年,影迷们熟悉的《余罪》《法医秦明》《河神》《白夜追凶》《无罪之证》等“拳头产品”,在相当程度上提升了网剧的质量,在口碑上也逐渐获得主流网生代观众的认同,但从行业整体数据上看,却远不如它们的高曝光率那样光鲜。

2017年,网络剧也结束了2010年以来的暴涨趋势,产量从前一年的349部缩减至295部,同比下跌15.5%。可见网剧也如其“死对头”电视剧一样,深深受制于“影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这一特定环境。

情形有多严重?根据统计我国整个电视行业的广告市场规模已停滞在千亿左右规模,从2014年开始增速就基本为负;而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会员付费这两项主要收入即使叠加,也很难保证排在前六名的任意一家网站实现盈利。

总之就是,从广电系统到视频网站的实际收入能力、再到播放平台的实际播放能力,都根本不足以支撑我国目前“存在着巨大泡沫和谎言”的影视行业的现实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