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马蓉和王宝强的离婚官司已经经过了一审宣判,而双方有权利上诉。一审宣判两个人离婚,也把一双儿女的抚养权进行了分配,但是王宝强要求马蓉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上诉被驳回。
不少网友表示不理解,为什么法院已经认定了马蓉出轨,即马蓉是过错方,但是王宝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上诉却被驳回了呢?
因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而根据法律条约,马蓉出轨的行为比较接近第二条,但是由于没有马蓉和宋喆同居的证据,所以王宝强的上诉才被驳回。“同居”在法律中是很难判定的,因为像“一夜情”和“约炮”等行为只能证明马蓉婚内出轨,而无法认定马蓉与宋喆非法同居,也就无法认定马蓉存在“同居”的违法行为。
看来,马蓉和宋喆所做的事情最终钻了法律的“漏洞”,但是我们国家也是为了保护“性自由”的权利,这是一个公民的合法个人权利。虽然马蓉和宋喆在这件事上钻了空子,但是两个人在财产问题上用的手段相信不会逃过公正的法律。
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最后也会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接下来,马蓉已经表示自己还会上诉,相信也是为了儿子和女儿的抚养权吧。
如果马蓉上诉,不知道二审是否会维持原判。如今有关王宝强和马蓉的财产分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我们一起等待结果吧!